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内容: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包括:
1、火车站以东、铁路以南、五三宾馆以西片区拟建安置房72套,建筑面积7920平方米,拟投资2217.60万元;
2、北吊桥口以东片区拟建安置房120套,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拟投资4290.00万元;
3、五三二社片区拟建安置房168套,建筑面积18480平方米,拟投资5359.20万元;
4、二幼旁片区拟建安置房144套,建筑面积15785.28平方米,拟投资5544万元;
该项目拟建安置房共计504套,建筑面积55440平方米,投资17410.8万元,均为12层框架结构住宅。
三、采购预算:壹亿柒仟肆佰壹拾万零捌仟元整(¥17410.8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
1、就项目重要性而言,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县政府重大基础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用于完成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自身具有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此项目作为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因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商业融资难度较大,建设资金由中央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棚改专项债券资金三项构成。目前综合衡量各项财务指标及项目建设内容,我县的国有投资公司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的唯一性。
3、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规模大,涉及区域大且比较分散。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在此类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当中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技术力量,可极大的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实施进度。因此该项目须采取政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论证意见:
姓名:刘军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临泽县农业区划办公室
1.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构成,具有特殊要求,故此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承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能够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专家二论证意见:
姓名:郭天银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临泽县沙河镇人民政府
1、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涉及区域广,资金需求量较大,商业融资难度较大。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批复完成,项目实施需要一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的国有企业承担。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临泽县政府唯一一家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因此,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符合项目要求,能够更好的服务全县人民。
专家三论证意见:
姓名:祁居寿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临泽县大沙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临泽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于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具有特殊要求,因此需要熟悉地方民俗,只能由唯一供应商承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地方民俗民情、便于项目协调,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七、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给临泽县财政局并同时抄送给采购单位。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克斌 联系电话:18993616660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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